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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龙,为了赚钱选择文化胜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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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2章 求求你,再给我看一章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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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利波特原文并不长,七本加起来也不过百万出头的长度。

对于曾经常年打字对线,现在又获得了超高面板属性加持的卓戈来说,写得很快。

额,抄得很快。

能打出每小时近四千词的速度,除了爪速外,更关键的是不怎么动脑子。

只需要改改世界观上的细节就好了。

但凡需要想得再多点,速度就得腰斩再腰斩。

卓戈不打算改变大背景,就沿用法师群体把自己藏在暗处,科技力量成为世界主流的设定。

对费林的读者来说,会充满新奇感。

卓戈的爪尖在键盘上飞舞,大半天时间,写出三章内容。

剧情推进到霍格沃茨式送通知书那里。

按照这个进度,还需要几章霍格沃茨才会出场。

不过不急这一两天。

他打算用两周时间更完第一部,然后再发布实体书。

卓戈起身活动一下,这还是策划时期养成的习惯,久坐之后一定要运动。

虽然龙的身体并不会出现颈椎,腰椎,痔疮之类的病,但还是保留了这个习惯。

蹓跶一圈,回来检查一下错别字,确定没有太大问题,使用一个笔名为“比比多味豆”的账号,发送在论坛上。

题目为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》的帖子,悄悄出现在论坛网文专区中。

卓戈并不打算静静等读者们发掘出这篇不起眼的稿子。

现在论坛上每天都会出现几十篇新小说,正在连载中的起码大几百,对于整个论坛的用户来说,流量不是很够分。

而且从吸引眼球这方面,哈利波特的题目也不具备什么优势。

这个论坛中审核宽松到约等于没有,因此很多书走的都是颜色路线。

甚至还有带配图的。

要不要这么卷?

现在的论坛中作者可没有稳定收入方式,全靠打赏,至于自己配图吗。

别说,还挺好看的。

卓戈翻看了一下目前论坛里的热门书,不得不感叹小作坊下料真狠啊。

儿童文学想在吸量上比过这些,那多少有点开玩笑。

所以卓戈要动用广告位。

论坛中的广告位不仅接受商品推广,如果有人想把自己的书掏钱挂上去也行。

于是,哈利波特出现在最大,最明显的广告位中。

刚一发布出去,便收到几个回复。

这么快就有效果了?

“让我看看是哪个大傻子又钱宣传自己的小说了?”

“太短不看。”

“经验+3。”

好吧,约等于没效果。

果然这种类型的小说还是要等时间发酵,因为卓戈之前已经掏出过快节奏爽文的关系,读者们已经习惯开篇少有铺垫,直奔主题的写作方式。

然而哈利波特开篇大半章,出场五六个五六个人物,就是没主角。

不过卓戈还是相信原作的素质,能卖出几亿本小说,那不是一般的畅销书,只需要再等一等。

休息结束,卓戈决定再码两章。

正在这时,勤劳的芙琳老师回来了。

也许是因为老师当得很快乐的关系,最近芙琳的分享欲格外旺盛。

或许是在那帮学生身上找到一种养成的快乐,养好就要炫耀出来。

“你知道吗,今天我们班上那个马克,已经能自己解析二级符文了。”

“哇哦,真厉害。”

卓戈爪下键盘噼里啪啦地作响,嘴上也不忘回应着。

确实很厉害,能在这个年纪就做到那种程度,以前一个国家里也找不出两位数。

只是由于芙琳每天都会分享教学进度,卓戈听麻木了。

“还有还有,我之前不是说过班里有个叫莱姆的孩子,铭文学得不太好吗。”

“是啊。”

“你猜猜今天怎么样?”

“怎么呢?”

“突然发现他在附魔原理上特别有天赋,现在他的梦想,是做出不需要法师直接参与的附魔流水线!”

“诶呦,那可真不错……”

论如何做一位良好的倾听者。

答:多看看相声,跟着捧哏学去吧,一学一个不吱声。

在芙琳一股脑讲了半小时后,她终于注意到卓戈从她进门开始,就一直在打字。

“你在写什么?新游戏,还是新剧本。”她好奇地问。

“小说。”

“小说?不会又是那种戒指里藏着个老爷爷,走到哪奇遇到哪的小说吧?”芙琳对卓戈的那些纯爽文都不大感兴趣。

“额,不太一样,是个魔法不是主流的世界里,一个会魔法的衰小孩在学校里冒险的故事。”卓戈想了想解释道。

不过其实哈利波特也是个偏“爽”风格的故事。

人脉,奇遇也是常常出现。

“类似童话冒险,主要面向少年青少年,年龄更大一点看看也能图一乐。”

“你还会写童话。”

芙琳十分怀疑,她可不觉得卓戈这个满脑子把人兜里最后一枚铜板抠出来的龙,会写什么美好的故事。

“不信你自己看咯。”

芙琳拿出手机,打开小说论坛。

“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置顶广告就是。”

“哇,你要不要脸,刚开始写的小说就自己给自己上广告位。”

“这叫让合适的书出现在合适的位置。”

芙琳无视了卓戈自卖自夸的行为,点开这本名为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》的书。

夜晚的街区,把所有灯光吸收的小法术,不能提名字的人,额,一看就是个厉害的大反派,这种不敢直呼太厉害敌人的事情,并不罕见。

比如当初人们几乎不直呼卓戈为卓戈……

芙琳稍微提起点兴趣,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。

这本书并没有像卓戈的其他小说那样,飞快进入生死攸关的剧情,而是有种娓娓道来的感觉,真的很像小时候会听的故事。

芙琳一点点向后翻阅。

变成猫的教授,哈,她也认识一个喜欢把自己变成动物的法师,并不是只有德鲁伊才能变动物形态。

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芙琳把自己维持成人类形态,也和这位麦格教授差不多。

主角是位婴儿,父母死于神秘人之手,他却神奇地活了下来。

宿命中的对手。

芙琳闻到了藏在日常故事下危机的味道。

可怜的小哈利被寄养在姨妈家,平日里住在楼梯下的杂物间,活得像个佣人。

这种童年寄养,生活不幸的开局,在地球上确确实实影响了不少小说,模仿者众多,以至于后来成为老套的开场,读者看见就烦。但套路之所以成为套路,就是因为它一开始真的很好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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