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男人的声音沉了下来,“我们素昧平生,今日偶尔路过怎的眼熟?”
听闻下来,男人语气平常,似乎并没有说下去的意思,任之初尴尬的笑了笑,挠了挠头,不再说话。
过了半个时辰,一张崭新的纸质婚书便写成了。
季伯常往纸上吹了吹气,吹干了墨迹,递给了男人,男人接过来一看,细细的检查,轻声的朗读出来。
“谨以白头之约,书向鸿笺,好将红叶,载明鸳谱……”
男人接着评价道:“倒是很有一番功力,就是这多宝塔的字体现在的书生多以仿效,已经很常见的。我看小哥你容貌俊秀,仪态得体,假以时日必然进京赶考。”
季伯常被说中心事,也笑道:“早有此打算,只是年纪尚轻,还未成行。”
“若如此我提个建议,不知你愿不愿意听。”
“我听闻当今皇帝十分痴迷书法,多宝塔自然不在话下,但据说皇帝陛下酷爱二王,你可会写?”
季伯常自然听懂了男人对他的提点,希望他去学习二王的字,以后若有机会殿试,岂不是可以偷手得胜。
他收下了好意,拒绝道:“略懂一些,书法字体得有自己的风格,若一昧仿学他人也不会有长进。不过我要多谢客官的美意,就是进了殿试,也是靠时政文章取胜,而不靠书法字体。若如此,还不如回家种红薯,来的怡然快乐。”
任之初在后面一听,马上喊了一声好!
季伯常听到了,也没有回头,只是笑了笑,“以真凭实学为陛下分忧,才是我等该做的。”
男人很明显的顿了一下,然后轻轻点头,“也好,这封婚书写的不错。”他从怀里拿出二两银子放在桌上,“拿着吧,就当是你这句话的赏钱。”
季伯常笑了笑,不打算收这么多钱,敛着手不动,但任之初却走过来,“这么好的话,值得值得。”
男人也看出了季伯常的傲骨,附和道:“收下吧,有缘再见。”
再见?
季伯常皱了皱眉头,男人拿起银两放进他的手上,然后收起婚书,一瘸一拐的离开了摊子,消失在市集中。
任之初慨叹不已,欣喜的说:“就一张婚书就赚了二两银子,又可以好几天吃饱喝足了!”
季伯常回过头,抬手一弹任之初的脑门,任之初捂着额头直喊疼,“你啊,来者不明,岂能收这么多银两。”
“咱都是本分人,别人愿意多给,又不是我们强要,怎么不要。”
季伯常皱了皱眉,任之初就不敢大声说他的一套理论了,“好了好了,下次不敢了,我怎么能惧内呢。”
那话声音落得很轻,季伯常也没听清,抬眸又问:“你说什么?”
任之初赶忙摇头,看着季伯常的脸,差点犯了花痴,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,“没什么,没什么,先别写了,我这里打包了好些菜,趁热吃吧。”
他买了好几个菜,酒肆里竟然还有卖叫花鸡的,他要了一只鸡,又点了一些寻常小菜,两人相对而坐,享用很是丰盛的午饭。
吃饱喝足,任之初做为一个粮铺少爷,这时候他应该放下账本和算盘睡上一觉,可现在哪有睡觉的机会。但季伯常很为他考虑,已经将几张板凳排在一起,上面垫了一件衣服,“你要困了你就睡这里,钱都放在你怀里,我吃饭完还得继续出摊。”
任之初小心翼翼的接受了对方的好意,季伯常真好,什么都替他想的明白,仿佛知道了自己吃完饭就犯困似的,这让他更不好意思当米虫,想起在家里,他就是一条米虫,好吃懒做,现在看到季伯常如此辛苦,他心中愈发不忍。
“你困了你就睡,我无妨的。”
他倒是想帮忙,可季伯常越劝他就越困,最后在睡虫搅扰下,他还是在季伯常后面躺了尸,睡的那叫一个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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