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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有叶蓓这活泼的开心果,多多少少暖了她,也导致她不至于语言僵化,像个正常人一样会插科打详。
两人打从幼儿园开始就建立了友谊关系的,可谓感情深厚,尽管麦小麦后来做了法医,被不少朋友同学嫌弃,离她远点,叶蓓却依然不离不弃,感情一如既往。
当然,这个还和叶蓓本人爱好重口味有关,经常缠着麦小麦,让她说凶杀死尸的状况,还有解剖状况。
只可惜,叶蓓一年前因为工作关系,需要到国外学习。
麦小麦也就没有再进入红蔷薇这种小资餐厅了。
现在重新进来,她想的最多的还是叶蓓那个一边叫嚷节食减肥,一边嘴里塞满了肉大快朵颐的吃货。
这对她来说,是一个非常温暖的回忆,也就想着想着,不自觉的眯眼笑了笑。
“得得得,在你眼里,就你家林娜最漂亮最可爱,是再也看不到其他女人的美的!在我看来,林娜还没有这个女人有气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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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晴朗看见他不回答自己,也就转换话题。
“你不会是打算用这玫瑰向她求婚吧?才一支玫瑰,是不是太小气了点?像你这样子的大富豪,至少要准备九百九十九朵玫瑰,再铺一地才对!”
而另外一个,则气质完全不一样,身上穿着一件纯黑色的衬衣,只在领口和袖口,镶着造型精致巧妙的淡金边,看起来酷帅又贵气,但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感。
冯晴朗很不以为然地撇起嘴来,“我还真想不明白,她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汤,让你对她这样痴心不改。你家里人不是都反对你和她在一起吗?不让你们结婚,你该怎办?”
他今天是约了林娜在这里见面的,没有想到遇到了冯晴朗,两人也就暂时坐在一起聊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