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来越多的时间,他站在那个山头,看着云卷云舒,风打树林,开始漫无尽头的想她,想他们在一起的日子。
部队的生活并没有那么难熬,他甚至喜欢这里的一切,呵,喜欢,可能只要不是那里,他都会喜欢的吧。
画画。
这个让他呼吸起来都会觉得心痛的名字那么深刻地印在他的心里。
她最喜欢爬山一类的运动了,平日里在家里像个懒洋洋的小海参,但是一站到山脚下,她就像个脱缰的小野马,跑得贼快。
学校的时候几乎没有陪她爬过山,后来工作了,也就越发地忙了,运动什么的也只有早晨早起了去锻炼一下。
画是个十足的赖床大王,能拖则拖,不到最后一秒是绝不会离开她心爱的大床。
不过,在那三个月里,他陪她爬了很多山,高的,矮的,陡峭的,平坦的,有瀑布的,山顶是平台的,他们都去过。
她爬山跟他不同,她是时刻加速的小火车,他是匀速行使的脚踏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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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俟庭到马教官的小木屋的时候,马教官正在门口等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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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他狰狞的表情,她哈哈地笑开,拱地的猪仔一样在他身上钻。
他呵呵地笑开,拿他跟自然相比,真有她的。
电话才刚拨打,万俟庭接到耳边的时候已经被接起。
咬牙,这个煞风景的丫头!
她皱着鼻子一脸嫌弃,然后又像跳蚤一样趴在他的身上,热呼呼的气息温暖了他的脖子,“看着你不就是欣赏风景吗,你才是我最美的风景!”
呵,她哪里配得上这么文艺的名字,每天把他气的跳脚的人,却有这么一个大家闺秀似的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