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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金手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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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 张弘武出名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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饷银也发了一些,按照两成发放,不过张弘武拿到钱之后,把银子都换成了肉食。至于士卒的粮饷,张家商会来发放就是了,让这些来自陕西的老乡,知道他们的饷银是谁出的,这样对收拢人心很有好处。

张弘斌的行为,已经让很多有点大脑的反贼意识到,不断的游荡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,想要发展壮大,想要源源不断的钱财粮饷,有块根据地才是重中之重。

这个情况足足持续了两个月,或许是被受灾区的官员的奏折烦透了,崇祯下达了其他州县的新军前去救援的命令。

也多亏了张弘文的交际,硬生生让主官收回了即将伸出的狗爪子,让张弘武可以牢牢控制这三千精锐。

粮饷本来不多,按照敞开了算只能维持十五天左右。不过这不要紧,张弘武最初的目的,就是在十五天内,完成一次史无前例,至少在山西这边是史无前例的战役。通过这个战役,把自己的军队扩大到一定的程度,同时顺便在外面差差一番。

这下子,可没有人敢继续扮死狗了,涉及吃肉的问题,那其他的都不是问题。要知道,这年头的百姓,那几乎都是过年的时候,才有资格吃上一顿肉啊!

按照上官的意思,那还不是自己的防区,直至敌人进入防区之前,所有新军不准动。否则一切责任,由擅自出动的新军将领一力承担。就因为这个命令,除了遭到反贼袭击的州府以外,其他的州府都保持着沉默。

第一天,大军足足走了二百里路,这在大明的正规军序列也是少见的。难得开始休整,却是每一个都瘫倒在地,像一直半死不活的老狗一般。哪怕是听到了平时最喜欢听的吃饭声,也没办法让他们动弹起来。

其中付出的代价,也就不详细说明了。

“末将遵命!”张弘斌大呼,心中或许想到知府的这个想法,但只要能够出战,那就一切都好。

“那好,过去遛遛便是。记住,不可力敌,若是回来的时候你麾下的新军少了三分之一,你就是有过而无功!”主官知道张弘武麾下的部队精悍敢战,也因为使得其他的军官对他有点嫉恨,更好派他出去。

粮饷准备了两个月的份,不过是按照正规消耗的50%供给,所以敞开了吃的话,只能维持半个月左右。最要命的是,这些粮食都是陈粮,凑合着能吃也就不错了,要说美味那是别指望了。

只是有那么几支反贼,率先从陕西这座烂摊子里面跳了出来,朝着山西发动了攻击。

“吃饭了!”火头军朝着军营里面大喊一声。

可怕的顺民,可怜的大明百姓……

“老三,你怕死吗?”吃饭的时候,有士卒问了问旁边来自同一个村子的老乡。

“怕,谁不怕死?但若是饿死、渴死、被反贼砍死、被兵痞杀良冒功和被地主老财活活打死比起来,和那些反贼拼杀至死,说不定还更舒服一些。”老三大口大口的吃着饭,说出来的话有点模糊不清,但他的同乡好歹是听明白了。

也是,不当兵只怕终究都是一个死,既然当兵了,那就是豁出一条命去吃皇粮了。既然这命早就豁出去了,那么也就没什么害不害怕的问题了。现在需要考虑的,是如何让这条命更长久一些……尤其,给张游击当兵,饭管饱还有饷银得,难得的是偶尔还有肉食,哪怕操练苦一些,哪怕真的要上阵杀敌,自己却是不想走了,就死在这支队伍里好了。

士为知己者死,不仅仅是‘士’这个层次的专利,任何一个阶级的人,只要你给予了足够的付出,那么你终究会收获相当价值的回报。

至少在这一刻,三千士卒里面,超过二千八百人,是愿意为张弘武效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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