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疯批装戏精演我(血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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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称环卫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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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从地下爬上地面,这条阴湿的小路竟然通向后院。

杂草丛生,碑石林立,是一片荒芜的墓地。

恍惚间,一个人影立在石碑前。

司喆迅速拉着诸郈俯身躲在灌木后。

没一会儿,人影动了。那人用指尖触碰碑壁,又触电般迅速收回。静默片刻,便转身而去。

虽然光线昏暗,但司喆还是认出了,那人影是韩鹧琳第一章。

两人又在灌木后观察了半个小时,确定人真的离开后,才见到那个碑。

碑前一大束红玫瑰开得正艳,花瓣上挂着水气,显然是刚摘下的。

碑上刻着墓主人的爵位,生辰,死期,以及墓主人的名字:宫浩宸。

这是宫浩宸的墓,是他身为人类生活的终结点。

而司喆从未料到,魔党首领宫浩宸,曾是人类。

司喆初次见到宫浩宸,是在林沢家里。

他,林沢和韩鹧琳很早就认识了。虽然他总喊林沢大叔,但其实林沢也只是比他们稍长几岁。

那时他们年纪轻轻,在林沢家天台等晚上的流星雨,大谈特谈对未来的畅想。

那时韩鹧琳也还是个小女孩,毫不羞耻的对他说着“令全世界的男人们为她着迷”的幼稚想法。

他当时想许什么愿来着?

对了,他希望在不远的未来,有能够一起喝酒的朋友们,和一个只属于他的,可靠的执政官。

司喆清楚的记得,林沢在那晚将宫浩宸介绍给他们。

宫浩宸,不是贵族却有着贵族的气质。

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,或许那个老土的词语最合适,邪魅。

林沢说,那是他交往了十年的朋友。

当时司喆不以为意,因为十年在血族漫长的生命里只是转瞬之间。

但现在想想,在宫浩宸作为人类的二十几年的生命里,十年,大概是个很珍贵的数字吧。

只是谁也没想到,这个大叔带来的朋友,最后杀了他。

“谁在哪?!”

手电筒刺眼的光照到司喆,他反射性的拉低兜帽。

几个身体强壮老汉发现了他们。

这些人是真真切切的活物。

“又是外乡人。”其中一个老汉说。

“正好,明天的祭神仪式……”另一个人接话。

几人上前将两人团团围住。

几番周折后,他们被带到地窖。

斑驳的土坯墙上攀着一条歪歪曲曲的坑,像是用被磨掉一半的指甲硬生生地抠出来的,灰暗,扭曲,肮脏。

正如这个贫穷,破败的村庄。

地窖中已经有人在哪里了,想来也是被抓进来的。

“兄弟!你们可算来了!”地窖中的原住户如释重负,举起双手热烈欢迎新人的到来。

这声嚎叫把两人吓得一愣一愣。

诸郈凑近仔细辨认这个浑身脏乱衣服破败的人。

“无终锗?你怎么在这?”

“我也是杰克,我见到了公爵。他说有一个佣人,火灾前正好回家探亲,但再也没回来。”

诸郈摸着下巴装模作样地思考:“也就是说,逃过一劫的佣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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