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带的伴侣是奥斯汀公爵的次子,长相清纯,蓝色及腰长发一扎,白西装飘飘欲仙,美丽且乖巧,挽着他的胳膊不骄不躁地等着。
按照记者在场的处理方式,两兄弟默认还没在公众面前撕破脸皮,为了在明天早晨的报纸版里留下相互尊重的形象,阿贝尔和他应该相互邀请对方的伴侣。
但,阿贝尔总不按政治套路出牌。
阿贝尔已经走出来了,全场一阵小小的骚动,只见大皇子环视一圈,没有在艾克西蒙的方向上多停留一秒钟,朝一位银发小雄虫走去了。
这两虫头发都是银色系,站在一起别提多相配。
小雄虫有着橘子似的可爱圆瞳,好像还没成年,阿贝尔领着他跳的曲子风格抒情悠扬,跟随难度很低。
阿贝尔很有绅士风度地带小雄虫跳了这一曲,放他回去,优雅地鞠躬感谢。
不少人以为这小雄虫是哪个贵族世家藏起来的宝贝,知情人却大吃一惊,因为这家伙是来自美色兰再低贱不过的俘虏,平时被阿贝尔放在宫中教授知识和礼仪,得到亚萨卡皇族雄子一般的待遇。
神特么,大皇子又在做“民族融合示范”,对他的美色兰征服战政策阴阳怪气。
艾克西蒙感到反胃。
还好没有率先邀请阿贝尔的伴侣,否则就被阿贝尔坑了。
现在艾克西蒙应该重新考虑邀请伴侣的命题,他推翻所有计划,直接转身请自己带来的奥斯汀次子发出邀请。
优雅的舞姿和般配的外貌引起场中热烈如雷鸣的掌声。
艾克西蒙庆幸地走下空场地,如释重负。
跳舞前,他担忧自己的选择是否合适那些旁观贵族的胃口,特别是有意支持他的那些赞助人,好在没有令他们不满意。
负责主持的阿贝尔又走上来,颊边贴着扩音电子片,道:“请允许我再邀请两位不是皇族的成员,我诚惶诚恐地做了这件事,幸好两位主人公都比较待见我,有请:”
“保守党的猛虎:参孙?塞万提斯,风度翩翩的君子:康斯特?凡。”
康斯特不是别人,正是洛瑞的表哥,他在舞会上对参孙爱搭不理,隐隐有制造隔阂的意思,但此刻在大皇子的请求下百般无奈地来演一个“冰释前嫌”的剧本。
参孙比他硬汉得多,走上来问康斯特能不能邀请他的舞伴,康斯特暗暗咬住后槽牙,看向被参孙留在原地的那个美色兰雄虫。
能被参孙带来舞会的决计不会是普通货色,加上这一支众目睽睽下的舞,明天开始,这个低劣的俘虏就要在整片亚萨卡的土地上出名了。
穿着米色西服的莱默尔安安静静站在那,周围人群自动让开一片空白。
康斯特暗自叹了口气,走向这个仿佛命中注定的安排。
和不喜爱的人共舞,眉来眼去虚情假意,他觉得自己都要扭曲了,原谅杀害表弟的罪魁祸首参孙?一辈子也别想!但是为了明天的报纸,这一次他选择头低下…
“想用什么曲子?”康斯特微笑着柔声询问,那样子还挺像一个照顾雄子的绅士。
莱默尔越过人群看向遥远的乐队,忽地也勾起笑容了,是个比康斯特真心实意得多的笑容。
“啊~”
“《拥抱疯狂》吧。”
康斯特听进耳中,差点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。
并非真的请他拥抱疯狂,那是首快曲,有“踩脚之王”的名声,是从美色兰传过来的舞曲,在亚萨卡很少有贵族舞会使用。
莱默尔解下西服,只留宽松的马甲和衬衫。
这首曲子的节奏变化非常迅猛,一般为了跟上快到离谱的节拍,雄方和雌方都有大量步伐变换,不脱外套必然要出丑。
康斯特不理解莱默尔为什么选这首曲子,更不理解对方看进他双目里时如见情人的温柔迷醉,出于礼仪,他没有换曲。
莱默尔笑得更张扬了,绚烂的童真就像挂在眼角,那种由感慨、执念、同情和虚伪构成的真情复合体,极少在人的脸上能见到,让康斯特无法读懂。
如果读懂,他就要感到恐惧了。
“感谢你的邀请。”莱默尔说,在心中补充后半句:邀请杀你表弟的仇人跳舞。
康斯特礼貌地点头:“我的荣幸。”
莱默尔刚搭住这个雌虫的肩,音乐响了。
“斯内克?你魔怔啦?”
老板挡住电视机。
斯内克深吸气平复他快爆炸的胸脯,眼内的血红色雾气慢慢退入眶里,他的嘴唇却还在不住地战栗。
“我走了。”
他丢下钱,拿走两个小白瓶,拨通电话往大街钻出门帘,“航班公司?我有特等功军章,办一张加急机票去首都,三个小时内就要飞。”
莱默尔,你必须是我的,我的,我的。
求求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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