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很爱他,我也觉得他很爱我,夜里抱着他睡觉能治失眠,早上掰开他的腿顶进去把他肏醒时他会踢我两下就乖乖挨肏,我仗着他宠我,就逼着他给我口交,他不会,可是他也会照做,其实他完全不需要掌握什么技巧,只要是他,就什么都足够了,他甩给我一个眼神,我就心甘情愿跪在他的脚下。
我第一次被他口的时候看着他浸着泪的眼睛,还没三分钟就射了他一脸,真他妈丢人,我怕他嘲笑我,后来就一直刻意延长时间。
我很爱他,而且确定的是,我越来越爱他。
那些压抑积攒在心底多年的晦涩情感,和现在明目张胆的索爱让我每一天都比前一晚更加沉迷。
我喜欢清早看他在我怀里伸着懒腰醒来,迷瞪着和我一起洗脸刷牙刮胡茬,问我吃什么,然后炸着脑袋毛去煎我喜欢的溏心蛋。
傍晚轻轻拉着他的手沿湖边散步,和他一起比赛扔的水漂儿多,然后看他因得意而高高扬起的嘴角。
他每一处都让人着迷,不紧不慢的说话调调,很好说话的性子,在游戏却雷厉风行毛毛躁躁。
我喜欢他静静在我身边拼乐高玩拼图,或者被我拥在怀里用他慵懒而性感的嗓音给我读英文杂志,甚至喜欢看他发脾气,拧着我的耳朵骂我又把冰箱里的东西放错,踢着我的小腿让我去晾衣服,在床上咬着我肩膀踢着我的小腹难耐的哭。
但是我讨厌他在床上踢着我的肩膀微微拧着眉撅着嘴说只能做一次,虽然很可爱。
人这一辈子好像很短,又好像很长,我和他在坐在长椅上舔着冰激凌看夕阳的时候,会觉得这就是我的完整一生了。
如果我明天就死去被放逐地狱,我大抵也会因为这些瞬间而像是身处天堂。
我有次回想,如果我当初并没有来找我哥,而是选择死掉,那会是什么样。
我当时就给了自己一巴掌。
要是真的就那样死掉了,那我可真是个傻波一。
天底下最大的傻波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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