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把刀名叫——陆小凤!
不不不!
让青衣楼活捉沈炼,以此把沈玉门钓出来,虽然没有实质证据,但霍休有种感觉,连城宝藏在沈玉门手中。
大将军严独鹤,改名独孤一鹤,加入峨眉派,成为峨眉道宗掌门。
但如果认输能学到酿酒技艺,赚取丰厚的利润,那就是极大的享受。
霍休却不这么认为。
沈炼左手轻轻一抓,间不容发抓住柳余恨的手腕,随即显露出笑意。
按照国王的想法,就算有人会在中途背叛王子,至少还有回旋余地。
一桩生意,如果能够让霍休提前付出巨量成本,肯定会有百倍利益。
更别说霍休不赌钱、不好女色、不好口腹之欲、不喜豪宅香车,除了非常喜欢喝酒,没有任何奢侈的享受。
话音未落,铁钩刺向沈炼咽喉。
一方面夺取两人的财宝。
呃……沈炼总觉得,如果没有那三个外臣,仅凭小王子手中的力量,比起姑苏慕容氏,也差了五六栋豪宅。
从风中吹来,随着乐声传来,不足盏茶时间,天地间仿佛都已充满着这种奇妙的香气,让人深深为之沉醉。
上官丹凤!
四人兴致勃勃的喝酒,只不过心中想法各不相同,无论心思是否相同,酒水的香醇味道,总是那么的浑厚。
小丫头身边跟着一条黄犬,黄犬口中叼着一个竹篮,里面是四锭元宝。
沈炼觉得应该不太可能。
他选择借刀杀人。
霍休享受一切能赚钱的事情。
霍休的钱,就算每日天酒地、吃喝玩乐,也足够他销十辈子。
小王子当即拍板,除了国舅之外,你们都给我躲远点,你们手中的钱我全都不要了,算作给你们的辛苦费。
不对!
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:“不愧是酒神传人,果然技艺惊人,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,强的实在太多。”
沈炼看向柳余恨三人:“如果你们掏不出这么多钱,最好还是从哪里进来就从哪里出去,否则我只能请你们去大牢坐坐,那种滋味,很不好受。”
怎奈数十年前,中原大乱,群雄打的血流成河,哪有心思管金鹏国?
不去抢钱就算是厚道了!
次数多了之后,这只貔貅终归还是忍无可忍,弄死小王子、上官瑾,并且设定好了计划,弄死两位老兄弟。
金鹏国小王子的女儿。
无数次的“百倍利益”,让霍休成为中原的首富,并组建了青衣楼,麾下成员高达万人,妥妥的黑道豪雄。
酒,就是钱。
慕容氏至少武力值颇为不俗,四个家臣忠心耿耿,且没有财政危机。
丢脸无所谓。
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。
左诗补充道:“进去的时候,或许算是人,出来的时候,肯定是鬼,那地方就是地狱,谁去了都会变鬼。”
记下左诗说的储藏要点的同时,暗暗决定,回去之后,就把看守酒窖的那些人严厉处置,让他们记住教训!
正要动手把整座木屋拆掉,沈炼忽然伸手拦住了他们:“打砸是严重违背律法的行为,你们三个想坐牢?”
上官丹凤的表妹。
“嘎巴!”
四十多年前,金鹏国遇到了不厚道的强敌,人家不要细水长流,就是要杀鸡取卵,大军进攻,覆灭金鹏国。
四人分别是:
国舅上官瑾,一直跟随小王子;
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。
香和体香更加浓郁。
——大金鹏王,金鹏公主!
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:“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,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,味道反而变得差了!”
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,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,到了肚子里时,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,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。
国王小看了顾命大臣。
很香,但不够纯净。
各式各样的鲜从窗外飘来,然后再轻轻地飘落在地上,仿佛铺起了一张用鲜织成的毯子,直铺到门外。
整个房间都充满酒香气。
拿起酒杯喝一口,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、酿造方式、窖藏时间、适合什么样的人群、储存时有哪些失误。
柳余恨,萧秋雨,独孤方,三人无需任何语言暗示,主动进入木屋。
霍休这坛“酒王”便是如此。
这里不是有最好的背锅侠么?
用他们的话说,那叫做:
到了中原,看到中原世界,想想复国腥风血雨,再加上群雄纷争,流血漂橹,直接吓破小王子的胆子。
一个绝色佳人缓缓从门外走来。
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,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,窖藏一百三十年,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、极品杜康。
想到此处,霍休非常热情的给陆小凤倒了杯酒,好朋友,这些黑锅千万要撑住啊,伱死了我会给你烧香的!
左诗甚至展示了调酒的技巧,把不同的美酒按照比例混合在一起,变为崭新的美酒,让陆小凤高呼女酒神。
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。
“小小年纪不知天高地厚,这点钱只能买两坛酒,最便宜的两坛酒。”
“如果我想都买下来呢?”
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,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,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,赚取巨量的金银。
峨眉掌门,珠宝豪商,中原首富。
大内总管阎立本,改名阎铁珊,中原最豪奢的珠宝商,身家巨富。
以他的家产,就算整天喝,日日喝,夜夜喝,醉死在酒缸里,销也只是九牛一毛,两三天就能够赚回来。
很浓,但不够绵长。
如果计划能够成功,就算把整个青衣楼舍弃掉,那也是非常值得的。
少女深情的凝视着陆小凤,眸子清澈得就像瓣上的晨露,她的声音轻柔得像风,吹皱远山池水的春风。
不仅给你烧香,还会给你烧三千个纸糊的美人,让你做鬼也风流!
“何必呢?”
“好好做人不好么?”
“你这是何苦来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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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