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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往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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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9章 柴荣治国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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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公戚里诸道节刺已下,今后不得奏请创造寺院及请开置戒坛。”

——改革要从权贵开始。多说一句,前不久我在公交车上看到了反腐倡廉的公益广告,差点儿把我气乐,真正的腐败分子会挤公交车?如果已经挤在公交车上,还有必要向他三令五申?

“男子女子如有志愿出家者,并取父母、祖父母处分,已孤者取同居伯叔兄处分,候听许方得出家。”——朝廷并不禁止出家,从这里开始,柴荣强调了合法出家的流程,第一步,就是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。

“男年十五已上,念得经文一百纸,或读得经文五百纸;女年十三已上,念得经文七十纸,或读得经文三百纸者,经本府陈状乞剃头,委录事参军本判官试验经文。”

——监护人同意后,再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然后由相关单位负责考核,通过入学考试后,才能进行下一步。如果宋朝也严格执行的话,武松、鲁智深等逃犯早就落网了。

“其未剃头间,须留发髻,如有私剃头者,却勒还俗,其本师主决重杖勒还俗,仍配役三年。”

——如果私自违规给人剃度,那么主事的正规和尚师傅也会受牵连,不仅被开除教籍,还要遭受重罚。

“……如有私受戒者,其本人、师主、临坛三纲、知事僧尼,并同私剃头例科罪。”

——严惩私度僧尼。

“……应男女有父母、祖父母在,别无儿息侍养,不听出家。”

——出家不等于抛家,要先确保家里的老人有人赡养。

“曾有犯罪,遭官司刑责之人,及弃背父母、逃亡奴婢、奸人细作、恶逆徒党、山林亡命、未获贼徒、负罪潜窜人等,并不得出家剃头。”

——武松看了会沉默,鲁智深看了会流泪。

“如有寺院辄容受者,其本人及师主、三纲、知事僧尼、邻房同住僧,并仰受捉禁勘,申奏取裁。”

——抓走半个五台山,吓尿整个大相国寺。

“僧尼俗士,自前多有舍身、烧臂、炼指、钉截手足……戏弄道具、符禁左道……皆是聚众眩惑流俗,今后一切止绝。”

——对于邪教零容忍。

“……每年造僧帐两本,其一本奏闻,一本申祀部,逐年四月十五日后,……至五月终已前文帐到京,僧尼籍帐内无名者,并勒还俗。”

——朝廷每年都要审查僧尼名单,清理无照经营的“黑僧”。

“其巡礼行脚,出入往来,一切取便。”

——朝廷依旧保护正规僧人的合法权益,各部门应该给予“唐僧师徒四人”一切方便。

以上,就是柴荣限制佛教的诏书。我们不难发现,所谓的“灭佛”、“毁佛”都是空穴来风,标题党祖师爷作妖,谣言止于智者。

诏书颁布实施后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,据记载,当年被保留下来的合法寺院共有两千六百九十四所,另有三万零三百三十六个无照经营的“黑庙”被依法取缔;符合出家条件、登记在册的合法僧尼,共有六万一千二百人。

通过整顿,佛教更加纯洁、规范,真正的僧人对柴荣的举措是发自内心的支持,因为柴荣其实是在帮他们清理门户,重塑僧人的良好形象。佛门净地,不是藏污纳垢之所,它不应成为作奸犯科之人的法外天堂。出家人慈悲为本,方便为怀,晨钟暮鼓,青灯古佛,了此一生,也不应成为帮派分子的cos对象。

于国来说,首先增加了财政税收,其次获得了较为充足的兵源和丁源,最后则是维护了社会治安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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