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时候哥回家晚,阿盛就先做好晚饭,小兰吃的时候,他就一个人坐在楼梯口,咬着指甲,细细地听。
听到那饭盒铁皮敲击的咣啷声,他就知道是哥带着饭盒回家来了。他抹抹脸,光着脚丫跑下楼梯去迎哥。
他知道起码今天,哥没有抛下他。
然后他和哥一起吃完饭,他和小兰趴在桌子上写作业,哥哥就坐在桌子另一角算账。
有时候能隔着墙听到邻居家收音机的声音,那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娱乐了。除此之外,哥哥偶尔用粤语哼两句歌,阿盛很喜欢听,比听收音机还喜欢。
阿盛写着作业,时不时偏过头去看看哥哥。他想,高家就该是这样,他们三个就该一辈子这样呆在一起,永远也不分开的。
10.
安静的歌厅里,两个人就这么四目相对着,僵持不下。
阿盛很久都没有这样仔细地看看哥的脸了。以前,哥的脸没有脸面,可现在,他觉得自己对着哥,也没有脸面。
高启强喉咙哽咽着,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心肝肺腑里滚出来一句:”阿盛,哥哥当然爱你,你是我弟弟啊,我就你这么一个弟弟。”话差点没说完,尾音已经带了哭腔。
高启盛听闻,一腔热泪却冷了下去,他暴躁地起身,顺手砸碎了台面上一只酒瓶。
弟弟!
弟弟!!!
你爱的是你的弟弟,不是我。
爱我的是我的哥哥,不是你。
高启盛焦躁地踱了两圈,用力抓了几把头发,又跨步回到哥哥面前,跪下,像是在拜他的佛。
仰面直视,双眼猩红,好像得不到他要的答案,那双眼就真的会泣出血一样:“那我如果不是你弟弟呢?哥,我如果不是你弟。。。”
他曾经以为,他和哥哥之间那团交媾不清的血脉是他发疯挥霍的筹码。可事实是,那团血脉也是拴住饿兽的缰绳。
那条曾连接着同一具母体的脐带,
化成泼天江水,
化成楚河汉界。
高启强定定看着他,如画中佛像般的眉眼弯下来,叹了声“傻仔。”伸出手,揽上他的后脖颈。
前一秒还张牙咧嘴的小兽突然定住了,就好像小狼被母亲叼住了后颈。
他后颈的皮肤突然收缩,起了一阵鸡皮疙瘩,就好像是那块皮肤激烈地要分化出自己的肢体,好迎上哥哥搭在他脖子上这只手。
皮肤下的血液翻滚,想要掀起海啸,贪婪地吸取哥哥的气息,再把这赖以生存的养料传送到整具肉身。
久久没有得到哥哥触碰的肉身像是饿久了的狼狗闻了肉味,狂吠。下身升腾起来的热气蕴到小腹,有点发疼。
可偏偏耳边却还回响着哥哥喟叹的那句傻仔,怎么听,都只是哥哥宠溺弟弟的语气。
他冒着精光的眼把哥哥眼角的泪光翻寻了个天翻地覆,也找不出一丝除了兄弟情之外的爱意。小腹的经脉连到心口,心也有点发疼。
可是哥,阿盛对你,却不只是兄弟情谊啊。
就算你不是哥,阿盛也愿意对你俯首称臣,任疯癫把我撕碎,再把残破褴褛的肉身祭献给你。
哥,阿盛是能为你疯的,你能为我疯吗?
下身还在凭着本能叫嚣着。
他的心在哥哥兄弟情深的目光里冷将下来,肉身却还在滚烫。
罢了,罢了,阿盛的神明不愿意施舍他要的心,那阿盛就不求心了。哥既然心里装不下阿盛,那就用身体装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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