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妈妈很满意地看着女儿,越看越漂亮,越看越不愤自己的女儿怎么就嫁不出去了,于是又在唠叨了好一阵。麦小麦急忙拿着手提袋落荒而逃。
叶蓓长得肥嘟嘟圆滚滚的,天生一张娃娃脸,爱穿粉嫩系衣服,说话的声音就好像林志玲一样嗲声嗲气,很是可爱。
尽管还早,也还是提前了二十分钟来到了红蔷薇餐厅。
只可惜,也和她一样,很不幸地沦为大龄女青年,几次恋爱都失败,据说都是男方嫌弃她胖。
走出家门,少了老妈的唠叨,她的心情稍微舒畅了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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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妈,你觉得我一个大龄女青年,还穿这种应该是青春美少女穿的粉嫩衣服合适吗?”
“你遗传了老娘的良好基因,外表发育要比同龄人迟钝好几年,不用装都很嫩,不就28岁而已,你看外国那些老太婆,七八十岁还不是穿着嫩红嫩红的衣裳?你看你,穿上多好看呀?身材高挑,肤色白净,五官清秀有气质,真不愧是我的女儿,别人最多以为你只有二十岁,而不是二十八岁!自信点!你怎说当年也是校,现在是刑警队的警,医……”
还没有到七点,麦小麦就被老妈逼着穿上那件有着嫩嫩的粉藕色的连衣裙。
她也就痛下决心减肥,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,十个胖子,一旦瘦下来,有九个是美女,等到姐瘦成一个美女,姐要让所有的帅哥在我面前排排站!
麦小麦也就调侃她道,最怕你就是那仅有的一个!
每次她一说这话,叶蓓就愤怒地说友尽!
她说了无数次友尽,但还是无数次的和麦小麦在一起,一点都没有尽的意思。
麦小麦因为职业关系,长期对着那些伤残人或者是非正常死亡的死人,那心多多少少都训练得有点冷了,再加上程东城给她的打击,让外人看起来有几分冷淡,几分疏离,几分遥不可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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