飞叶城,一个难得的晴天。正值午后,一天里最繁华的时候,街道上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
一条清澈的河水自北向南,如一条波光粼粼的丝带,贯穿了这座千年古城。河畔芳草青青,枝头春苞浅粉,宛如一副优美的画卷。
一个蓬头垢面、衣服破烂的乞丐靠在墙根的大树底下,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。
靠在旁边的同伴好笑的用棍子戳了戳他的腿:“阿蕴,大下午的你睡觉,也不怕晚上没饭吃。”
“不怕,不怕。”沈蕴摆了摆手,“别打扰我啊,今晚有大事儿要发生,我得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充沛的精力。”
“大事儿?”同伴嗤笑,“咱们这穷乡僻壤的,谁家杀只鸡都能闹得满城皆知,能有什么大事儿发生。”
沈蕴闭着眼,双手枕在脑后:“不能与夏虫语冰。”
同伴一愣:“不能……什么虫?你在说什么?”
沈蕴左眼微睁,给了他一个“不想和文盲多交流”的眼神,翻了个身,背对着车水马龙的大街,盘算起接下来的计划。
就在一个月前,沈蕴还是一个现代社会中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大学生,家境平平,成绩平平,活到十八岁,虽然有些坎坷,但总体来说还算顺遂。
可老天似乎不愿看他平凡又平安的过完一生,十八岁的生日宴上,沈蕴刚吹完蜡烛,还没来得及切蛋糕,就直接被头顶上的吊灯给砸穿越了。
穿的还是他昨晚熬夜看的一本龙傲天爽文。
爽文么,没什么逻辑,纯走套路。主角扮猪吃老虎,一边打脸配角一边攻略妹子,天材地宝尽收囊中,左拥右抱好不痛快。
不过,让沈蕴熬夜的理由并不是这本文的打脸情节或妹子写的有多么好,而是因为文中有一个非常强力的大反派。
大反派本是万人景仰的天之骄子,八岁筑基十六结丹,不到百年便踏入了化神期,一手回春剑术使的出神入化。然而年少气盛,不懂藏锋,也是识人不慧,在突破渡劫时惨遭暗算,经脉俱断,沦为废人。
树倒猢狲散,墙倒万人推。大反派昔日的亲朋好友见他变成废人,纷纷换了张面孔,还试图将他积攒多年的宝物抢夺一空。为了保住性命,大反派只能选择逃到凡界休养生息。
书中写到,大反派后来在凡界养好了伤,修复了经脉,还有了另一番奇遇,成功突破了渡劫期。然后,他回到了修界,让所有曾在他落魄时落井下石的宗门修士付出了血的代价。
再后来,更是夺得四至宝,成了三千界中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君,随意挥挥手,就能让修界血流成河。
不夸张的说,在这个战力设定下,男主加上他那一整队后宫,怕是都削不掉大反派的一层血皮。
因此,沈蕴真的很好奇,主角后来到底是怎么干掉这个酷炫狂霸拽的反派的,于是不眠不休的一直看了下去。
可惜直到穿越,他都没能得到答案。
因为狗作者坑了,根本没有写到结局。
原作中,大反派逃到凡界后,因重伤在身,一连数日动弹不得,倒在荒庙里,只能靠泥土和雨水续命。
巧的是,他所在的那座荒庙,就在飞叶城的城郊。
沈蕴穿越后,过了一个多月沿街乞讨、风餐露宿的苦日子,终于是受不了了。他决心逆天改命,提前好几天踩好了点,准备前去荒庙,在大反派不能动弹时好好照顾他,成为大反派的救命恩人。等大反派东山再起,自己就能够拥有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长期饭票了!
几个月的付出,换几百年的荣华富贵,值!
……
想着想着,沈蕴慢慢的沉入了梦乡,再醒来时,已是傍晚时分。
夕阳西下,晚霞将整条街道都晕染的黄澄澄的。他从地上爬起身,摸出裤兜里偷偷攒下的三文钱,顶着街边小贩充满警惕的眼神,买下了三个热气腾腾的白馒头。
街头另一边的老乞丐认得他,见他买了馒头,满是褶子的脸皮展开:“咋了,发财啦?”
沈蕴不理他,将馒头揣进怀里,又拎着随身携带的葫芦打了壶清水,这才慢悠悠的回到了墙根底下。
怀里的馒头烫的他胸口发红,沈蕴拿出一个,就着清水,一边吃,一边安慰自己:这天天躺在大街上乞讨的苦日子,很快就要到头了。
夜晚,天色漆黑,四周逐渐安静。打更声响过子时,沈蕴鱼跃而起,在夜色的遮掩下,顺着前些天探好的路,找到了城郊的荒庙。
荒庙里很黑,也很静,连风吹过的声音都能听的一清二楚。
淡淡的血腥味在空气中浮动。
沈蕴轻手轻脚的摸进了荒庙,循着那股血腥味,找到了藏在角落里的那坨黑漆漆的身影。
飞叶城前些天一直在下雨,这破庙四处漏风,自然也会漏雨,屋里的一切都湿漉漉的,包括此时正奄奄一息倒在墙角的人。
他摸索着走到前面的香案前,找到了半截没燃尽的蜡烛。
打火石摩擦,火星溅开,很快,一点摇曳烛火便点亮了这方狭窄的天地。
有了光,沈蕴才得以看清大反派此时的情况。
怎么说呢。
真的不是很乐观。
原作中描写的大反派不仅是个修炼天才,还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。然而此时倒在荒庙角落里的青年头发散乱,一张脸满是伤痕,鲜血混着雨水糊了满脸,看起来极为可怖。原本雪白的衣衫也被泥土和血迹浸透,黑褐色的血迹斑驳,裸露出的手和脚都呈现青紫的颜色,手指脚趾朝着不同方向诡异的弯曲着。
这伤势,沈蕴真的非常想要为他拨打120急救电话。
原文中说,大反派在荒庙里躺了一段时间,伤就慢慢自己恢复了,加上他又是个修真者,沈蕴便默认他的伤没多么严重。